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《无锡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,这是该市首个专门针对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,旨在进一步规范自动售货设备的经营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随着自动售货机在商场、地铁、学校、办公区等场所的快速普及,这一新兴零售模式的食品安全监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
新规明确要求,自动售货设备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,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信息、经营者名称、联系方式以及投诉举报电话。对于销售散装即食食品、自制饮品的设备,还须公示食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规定强调,自动售货机内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,严禁销售过期、变质、假冒伪劣食品。
在设备维护与管理方面,规定要求经营者建立定期巡检制度,确保设备清洁卫生、温度适宜(如冷藏食品需保持在规定温度范围内),并做好设备消毒记录。经营者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实现食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,利用数字化手段对自动售货设备进行动态管理,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。
这一规定的出台,填补了无锡在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制度空白,回应了消费者对便捷消费场景下食品安全的迫切需求。它不仅为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,也通过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力度,构建起从源头到终端的食品安全防线。随着规定的落地实施,无锡的自动售货机市场有望在规范中蓬勃发展,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、便捷的消费体验。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tcfudai.com/product/71.html
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8:09:23